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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4章(1 / 2)





  这句话让冯斯心里微微一痛。他做出了一个有违本性的决定,打算把这个原本被他鄙弃的节日搞得尽量热闹一点,哪怕只是为了让关雪樱开心。为此他甚至推迟了去探访那家京郊的废弃疯人院的计划。

  他想法子弄来了一棵像模像样的圣诞树,又买了一个电子书阅读器作为给关雪樱的礼物。另一方面,关雪樱开始热情十足地准备圣诞夜的晚餐,冯斯甚至通过网络电商给她搞来了一只足足有六公斤重的整火鸡,并且替她查好了完整的烤火鸡的攻略。关雪樱欢喜不已,十分遗憾每年只有一个圣诞节。

  不过,民间的欢乐归民间,校方是不会为了这个洋节开绿灯的。考期将至,部分课时较短的课程已经陆陆续续开始考试。圣诞前夕的当天下午,冯斯所在的专业考离散数学,这是一门难度不小的科目,老师更是学校知名的四大名捕之一,考得人人焦头烂额面色发绿。即便是冯斯这样的突击应考专家,考完后心里也略微有些忐忑,没有必过的把握。

  但一想到晚上的圣诞大餐,他的心情很快好了起来。洋鬼子平安夜要吃火鸡,那是中国人民耳熟能详的,但烤火鸡大餐到底是什么味道,真吃过的倒还不多,冯斯这样的土包子也不例外。反正洋鬼子吃了几百年了,想来不会难吃,何况关雪樱的厨艺还有加成。

  想到这里,他不禁吞了一口唾沫,开始感到肚子咕咕直叫。想要招呼文潇岚一起走,转头一看,她正在和别人讨论着答案,已入浑然忘我的境界。他也不想去打扰学霸的世界,决定去买点水果直接到宁章闻家。但刚刚走到教学区的门口,他的脚步就停住了。

  “就连吃一只火鸡你都要跟我作对啊……”冯斯的语声低落得好似刚刚在股市赔光了家当。

  在他的身前不远处,站着一个身穿清洁工工作服、手拿笤帚的男人,乍一看似乎并不起眼。但冯斯一眼就能看出他那秃鹫一样的气质。

  那是正在被通缉的杀人嫌疑犯,前警官曾炜。

  二、

  冯斯考完试后忐忑不安,文潇岚同样忐忑。不同的是,她是在担心自己可能会上不了90分。直到和班上另外几位成绩优秀的同学对过答案,她才稍微松了口气。

  “加上平时成绩,应该差不多了吧?”文潇岚自言自语着,收拾好书包,却发现冯斯已经消失无踪。这倒没什么奇怪的,自从她和周宇玮谈恋爱之后,即便两人已经分手,冯斯也总是有意无意在公开场合和她尽量保持距离。

  她叹了一口气,独自回到宁章闻家里,关雪樱已经在厨房里忙碌了。而宁章闻和刘岂凡两人都坐在房间里,一个对着电脑,一个捧着书,默默地做着自己的事情,假如文潇岚不进门,他们大概可以一整天不说一句话。

  “两个闷蛋!都起来干活啦!”文潇岚一声大喝,吓得刘岂凡手里的书掉到了地上。

  “我们能干什么活?”宁章闻很是困惑,“只能添乱吧?”

  “哪怕是添乱你们也得给我做出点样子来!”文潇岚的领导风范展露无遗,“这是小樱第一次过圣诞节,怎么也要有点全民喜庆的气氛!”

  宁章闻唉声叹气地来到客厅,开始装点圣诞树。刘岂凡则默默地抄起抹布开始打扫卫生。文潇岚走进厨房,给关雪樱打了一阵子下手,这才忽然意识到:冯斯一直没回来。

  她拨通了冯斯的手机,对方却一直没有接电话。可能是考试的时候调到静音了?文潇岚试图这样自我安慰,但内心的不安却像滚雪球一样飞速膨胀。

  在这个充满危机的时代,不能心存任何侥幸,文潇岚想,但悲剧在于,即便不心存侥幸,却也没有应对的方法。只能瞪着眼干等了。

  烤火鸡的肉香味儿已经开始从厨房飘散出来,令人垂涎三尺。

  “我第一次被绑架,或者说记忆里第一次被绑架,是被我爹塞进了一辆大概年纪比我还大的金杯面包车。”冯斯说,“后来又坐过各种各样的破车,全都带着后现代的颓废和狂野,所以我总希望有一天,绑架我的盖世英雄能开着劳斯莱斯来接我。不过您老……又一次刷新了我的下限。”

  “清洁车挺好的,一般人想坐还没机会呢。”驾驶座上的曾炜说。“何况这一次我可没绑架你,是你自愿跟我走的。”

  “嗯,的确不是强迫,用诱拐可能更恰当。”冯斯回答。

  说话的时候,这辆布满灰尘的道路清扫车发出“世上只有妈妈好”的电子音乐,慢吞吞地在马路上爬行。速度虽慢,两人还是一点点地离开了学校,驶向学校附近一处冯斯曾经到过的地方——哈德利教授毙命的那一片平房区。

  冯斯敏感地意识到了些什么:“你把我带到这里来,不光是为了故地重游吧?”

  “下车。”曾炜并没有回答。

  冯斯跟着曾炜,来到了平房区里的另一座小院——并不是哈德利曾经住过的那一座,但相隔并不远。他有些疑惑,但明白曾炜把他带到这里来一定有特殊的用意。

  两人走进了院里的一个房间,房间并不大,里面有一张床和一个已经掉漆不少的木制衣柜,倒是比哈德利的简易衣柜略有升级。土暖气烧得很足,冯斯一进屋就脱掉了外衣,一屁股坐在床上:“曾警官,现在你应该多多少少告诉我一些事情了吧?”

  曾炜小心地别上门,也跟着坐在床边的椅子上,目光望向冯斯。在过去的日子里,曾炜每次见面都会这样上上下下地打量冯斯,总给他一种屠夫看着一头猪挑选下刀部位的感觉,令他浑身不自在。但今天,曾炜的目光里多了一些别样的东西——冯斯想了很久,从自己的词库里挑出了“慈祥”两个字。

  太他妈违和了,他想。这样的眼神简直比屠夫挑猪更让我不自在。

  过了好几分钟,曾炜才收回那让冯斯不舒服的眼光,重新开了口:“我的确有很多事情想要告诉你,但现在有更要紧的事情需要你帮忙。”

  “什么要紧事?”冯斯问。

  “这些日子我并没有闲着,已经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大致摸清了,”曾炜说,“虽然什么魔王、什么守卫人听上去像是胡编乱造的网络小说,但我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了其中的怪诞,不得不接受它们。所以,现在我需要你的帮助。”

  “既然你已经了解了那么多,那你应该知道,我这个所谓的天选者基本就是个沙袋,守卫人世界里随便一个九流货色就能秒杀我。”冯斯说。

  “不只是沙袋,某些时候,也可以成为重要的催化剂。”曾炜说。

  冯斯一怔:“催化?你想让我做什么?”

  曾炜示意冯斯从床上站起来,然后弯下腰,从床底下拖出了一个麻袋。他小心地解开扎在麻袋口的绳子,冲冯斯打了个手势。冯斯会意,走上前去,探头望向麻袋里。只看了一眼,他就忍不住惊呼一声。

  “这……这是什么玩意儿?”冯斯的脸上现出了极度厌恶的神情,“难得见到这么恶心的东西。”

  确实很恶心。

  麻袋里所装着的,是一只老鼠,或者说,硕鼠。冯斯活了二十岁,还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大的老鼠。它的体型和一只肥壮的兔子差不多,血红的双目有硬币大小,尾部光秃秃的并没有尾巴,很是难看,但这并不是冯斯给出“恶心”评价的理由。相比起这只硕鼠身上另一个骇人的特征,没有尾巴简直微不足道。

  ——它的腹部有一个巨大的伤口,深可见骨,散发出腐烂的恶臭味。最为诡异的是,伤口边缘有一块肿起的包块,乍一看像是肿瘤,但仔细分辨,可以看出这个“肿瘤”被包裹在一层接近透明的薄膜中,透过薄膜可以隐约看清它的真实形状。

  “这是一个……脑子?”冯斯脱口而出。

  “是一个脑子,而且不是一般的脑子,”曾炜说,“和你头颅里的星形细胞瘤一样,都是附脑。”

  “您就不必背我的病历了……”冯斯哼唧一声,“这只耗子什么来历?”

  “它来自西藏,”曾炜的回答让冯斯浑身一震,“是西藏那一支黑暗家族世代守护的圣物。大约两年前,它被美国人霍奇?哈德利得到。”

  冯斯下意识地退了一步,过了几秒种,谨慎地开口发问:“当时……哈德利教授死的时候,藏在他衣柜里的,就是这只老鼠?难道说,就是这个鬼东西制造了我的幻觉?”

  曾炜点点头:“是的,就是它。那天哈德利教授死后,它也逃走了,但并没有能力逃远,一直藏身于附近,最后还是被我找到了。”

  冯斯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:“那就是它的特殊能力吗?让人陷入快乐的幻想中?”

  “那只是一种表象而已,”曾炜回答,“吸毒一样的快乐的幻境,只是它的能力所产生的副作用,真正的秘密只有那些西藏的欧洲人才知道。不过现在,我们首先要做的,是让它活下去。”

  “我也看得出来它的状况不大好,但你把我带到这里来有什么用?”冯斯一摊手,“我最多不过对它加以催化,让它更深地沉入幻境,那样就能救它的命么?”